[第625号]王平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经济特征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平,男,1956年10月11日出生,农民,1992~1994年任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向阳村副村长,1995年起任该村书记兼村长,2001年起任通化嘉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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