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号]牡丹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七收购站及朱富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单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和处理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牡丹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七收购站。 被告人朱富良,男,1983年8月20日生,系牡丹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七收购站职员。2012年5月4日被取保候审。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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