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014年7月17日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罪名,该类罪名共12个,对应刑法条文第102-113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分别规定在本章各个罪名里。 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此,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