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号]林春华等走私普通货物案——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林春华,又名林桂枝,男,36岁。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1999年2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姜连生,男,36岁。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1998年11月27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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