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号]王仁兴破坏交通设施案——不履行因紧急避险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仁兴,男,1968年12月5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于2003年9月16日被逮捕。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仁兴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

声明:

由于版权关系,罪名网整理的《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不能在网站上与大家分享。欢迎加入罪名网QQ群534871769获取其他资料。

另外给大家推荐一个热心网友开发的搜法小程序,内容更丰富,不仅仅有刑事方面的,还有民事方面的。打开链接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