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号]王剑平等组织卖淫、耿劲松等协助组织卖淫案——如何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以及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剑平,男,1962年6月22日出生,原系浙江省杭州市玉皇山庄休闲中心承包人。2008年3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0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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