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罪名解析

刑法罪名的解析

虐待部属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亦即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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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负有直接责任的军人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军队房地产管理和使用规定,未经有权机关借故依法审批,有偿或者无偿改变军队土地、房屋、国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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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武器装备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一条 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概念与构成要件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一过失是针对遗失武器装备的后果而言的,即行为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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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武器装备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条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及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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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军人及非军人非法出卖或者转让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军职人员的特定身份,不具备军职人员的特定身份不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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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军职人员身份,不具备军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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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 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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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肇事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六条 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武器装备肇事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军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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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部队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五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逃离部队罪,是指军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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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自伤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战时自伤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为了逃避履行军事义务而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军事义务的目的。军事义务的范围很广,凡要求行为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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