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理论文章

罪名相关理论性文章

被害人过错对于敲诈勒索行为定罪的影响

一、概述

我国现行的正式法律条文未见关于“被害人过错”这一概念的详细界定,法学界对被害人过错的研究不在少数,可对概念的界定却又莫衷一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是被害人过错对敲诈勒索行为的定罪与量刑的影响,那么我们就需在刑法框架下对被害人过错加以研究,不是犯罪学意义上的,也不是被害人学意义上的,而仅是刑法学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综合学界对被害人过错的定义,笔者认为,被害人过错是指出于被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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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取款构成盗窃罪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贤飞 | 发布时间:2014-01-10

【案情】

4月18日下午,被告人陈建到工商银行ATM机上取款时,发现前一个人没有将银行卡取走,便继续操作,分两次取走他人现金共7000元,随后将所获赃款存入其妻的银行账户内,5月4日,被告人被抓获。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是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信用卡而使用,属于刑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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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解读“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为便于司法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解释》的相关规定,现对《解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解释》共15条,对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认定,盗窃数额的认定方法,盗窃罪“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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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裴显鼎 苗有水 刘为波 郭 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9月9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以下简称《解释》)。为便于理解和适用,现对《解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解释》的背景

就走私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修订后的部分走私犯罪尚无明确的定罪量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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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空白支票承诺延期付款诈骗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缪月娟

【案情回放】
被告人殷某原系江苏省无锡市盛龙冷弯型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3月19日该公司注销税务登记。2009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殷某代表该公司先后与无锡永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千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无锡瑞马贸易有限公司、无锡龙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创龙贸易有限公司五家单位书面签订或口头达成带钢购买合同,然后,被告人殷某采用将空白支票留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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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序截取网银余额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来源: 检察日报 作:高俍 张永丽

案情:2011年7月9日1时许,王某、程某经事先预谋,各申请一个QQ号,在网上聊天室发布虚假广告,谎称有视频裸聊服务。王某通过QQ与邵某聊天时,谎称付费1元即可以参与裸聊,并要求邵某传发其网银卡余额截图,以表示其有支付能力。王某根据邵某发出的网银卡余额截图,知晓其网银卡余额达10万余元。程某在王某事先编写好的软件程序中填写盗取数额9.8万元,王某将该软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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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催收”问题研究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樊辅东

一、问题的提出

“催收”在1997年《刑法》修订前,只是构成恶意透支的选择要件。如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侦查,或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而1997年修订后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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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私分公司财产的行为是否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张涛

案情

被告人金玉德,原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人金玉女,原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会计。

被告人杨燕兴,通州区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室干部

被告人金玉德任北京市潞联出租汽车公司法人代表、经理,被告人金玉女任该公司会计。2000年11月至12月间,二被告人在公司由集体所有制转为股份合作制过程中,在其均差注册股金的情况下,开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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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保管员伙同他人偷出产品构成职务侵占还是盗窃罪

来源: 新华网

2008年1月,张某应聘到某私营企业工作,任该公司仓库仓管员,负责该公司某原料的保管工作。2009年1月10日至15日,张某利用看管仓库的工作便利,伙同李某将仓库内64卷MW150型PE膜用车拖出,后经李某联系销赃。经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59876余元。

一、分歧意见

本案中,就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存在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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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将定期存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挪用公款罪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案情:

韩某系某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2002年12月个体户薛某要求韩某为其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韩某同意后,指使财务人员在银行办理一份6万元的定期存款,用该存款做质押,薛某从银行贷款6万元。贷款到期后,薛某未归还贷款,银行行使质押权,把6万元的定期存款扣划偿还了贷款。后薛某不知去向,韩某所在的集体企业的6万元至今未追回。

分歧

对韩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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