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5月15日第1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经省法院2014年5月15日第1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人身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层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江西省高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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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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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全省各中、基层法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按照法发【2013】14号通知的要求,省高院制定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14年2月24日经院审判委员会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22日函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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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公通字﹝2014﹞13号(2014年3月14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近年来,各地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有的借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非法经营广告业务,或者发送虚假广告,甚至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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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6日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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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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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各地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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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座谈会纪要

(苏高法〔2013〕328号 2013年12月5日)

为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醉酒驾驶行为,规范醉酒驾驶案件的办理工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经过座谈讨论,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我省办理醉酒驾驶案件形成了若干具体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立案标准

1.对经酒精呼气测试,酒精量达到醉酒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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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5号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17日公布,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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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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