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的通知
1998年5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日期:19961017 实施日期:19961017[1.罪名网注:此规定颁布时间较早,虽尚未被废止,但适用时应注意与后颁布的有关规定的冲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6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5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罪名网注:此规定颁布时间较早,虽尚未被废止,但适用时应注意与后颁布的有关规定的冲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