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5月15日第1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经省法院2014年5月15日第1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人身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层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江西省高级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5月15日第1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经省法院2014年5月15日第10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人身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请及时层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江西省高级人[……]
全省各中、基层法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按照法发【2013】14号通知的要求,省高院制定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14年2月24日经院审判委员会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22日函复审核[……]
公通字﹝2014﹞13号(2014年3月14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近年来,各地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有的借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非法经营广告业务,或者发送虚假广告,甚至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同时废止。
最[……]
法发〔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