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2日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概念与构成要件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