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船只、汽车罪的罪名解析 2016年4月18日 刑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既可以由中国人构成,也可以由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构成。例如,外国人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