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罪名解析 2016年8月6日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概念与构成要件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在[……]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