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3日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可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