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 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
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 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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