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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概念与构成要件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唆使、鼓动服役的军职人员脱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军人逃离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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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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