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罪名解析

立案量刑标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要件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以各种蛊惑人心的方法,公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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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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