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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解析

刑法条文

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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