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能成[……]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肃黄,男,1975年4月19日出生,高中文化,无业,住河南省郑州市。因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00年1月18日被逮捕。 被告人杨柯,男,1976年11月4日出生,高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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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海波,男,25岁,黑龙江省武常市武常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1998年7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贾建华,男,23岁,山西省霍州市大张镇人,农民。因涉嫌贩卖淫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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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能成[……]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一)主体
本[……]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
法释[2010]3号
(2010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3次会议、2010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