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部属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2日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亦即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