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3日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