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伤病军人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2日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四条 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且为军人之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各级指挥人员、救护人员及其他实施遗弃行为的军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