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武器装备罪的罪名解析 2015年11月2日 刑法条文 第四百四十条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念与构成要件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千部、士兵及具有[……]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