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庭审笔录(文字版)

审判长:带被告人吴铭到庭。

(法警带被告人吴铭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吴铭,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吴铭:就我的认知来讲就起诉的事实均不属实。我2012年到快播任职,起诉书上说的2007年的事我都不清楚。

审判长: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被告人吴铭,你在快播公司担任什么职务?

吴铭:事业部经理。

公诉人:播放器相关软件是否是你们事业部运营?

吴铭:是的。

公诉人:事业部以什么模式盈利?

吴铭:主要是广告分成。

公诉人:广告是什么形式的?

吴铭:在软件状态栏打一个文字链接到电商的网站,按照购买情况分成。

公诉人:状态栏在哪?

吴铭:在软件的下方。

公诉人:快播软件是否被网民用于在线点播淫秽视频?

吴铭:在线点播是浏览器的功能,快播软件相当于插件,在访问网站的时候识别出来链接,快播就会播放。

快播是通用的播放软件。

公诉人:你是否知道这个情况?

吴铭:我知道这个问题,我们曾经探讨过这个问题,开通了一个110屏蔽系统。

公诉人:效果怎么样

吴铭:挺好的。

公诉人:110系统由谁来操作?

吴铭:不需要操作,是自动的

公诉人:谁来负责这部分工作?

吴铭:牛文举。

公诉人:110系统在事业部下,你是事业部经理,但你称你不负责。

吴铭:产品的事都是王欣亲自负责。

公诉人:对起获的四台服务器你是什么意见?

吴铭:服务器与快播没关系,可能是试用快播的产品。

公诉人:里面的视频来源是什么?

吴铭:不知道。

公诉人:你怎么到案的?

吴铭:王欣打电话让开会,商讨一下改变商业模式,后来就被抓了。

公诉人:你是在公司被抓的吗

吴铭:不是,王欣打电话说开会,晚上在开会的地点被抓的。

审判长:辩护人进行询问。

吴铭辩护人:事业部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吴铭:主要做产品研发。

吴铭辩护人:快播播放器你是否参与研发?

吴铭:没有参与。

吴铭辩护人:在任职期间你做了什么工作?

吴铭:参与过两次招标,采购服务器,选择合作伙伴等。

吴铭辩护人:其他工作与你有无关系?

吴铭:没有。

吴铭辩护人:就起诉涉及的四台服务器你有无安排人员进行租赁等活动?

吴铭:我不清楚这些事。

吴铭辩护人:如果没有用户,从技术上讲四台服务器上是否会有存储数据?

吴铭:没人用哪会有缓存。

吴铭辩护人:起诉书中提取的比例你是否认可?

吴铭:不认可。

吴铭辩护人:四台服务器查封及数据提取的时候你是否在场7如果你不在场的话,你是否知道有无其他人员在场?

吴铭:都不知道。

吴铭辩护人:对视频的三个鉴定是否征求过你的意见?

吴铭: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审判长:被告人吴铭,你在快播公司担任什么职务?

吴铭:快播事业部经理。

审判长:你说主要营业收入是广告,广告是捆绑在快

播软件中的还是有单独呈现的?

吴铭:广告在快播软件里,打开软件才能看到。

审判长:作为经理,你对技术流程及原理是否熟悉?

吴铭:不熟悉。

审判长:你知道快播有淫秽视频的存在吗?

吴铭:快播什么视频都能播,肯定会有淫秽视频?

审判长:快播软件可以点播不是本地的淫秽视频,你是否知道?

吴铭:知道。

审判员:你们公司与提供广告的公司是否签过协议?

吴铭:应该有协议。

审判长:公诉人进行补充询问。

公诉人:没有问题。

审判长:辩护人进行补充询问。

王欣辩护人:110系统是准下令开发?

吴铭:王欣。

王欣辩护人:快播公司是否提出核心员工这个提议?

吴铭:不清楚什么是核心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