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号]洪志宁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作猝死的如何量刑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洪志宁,男,1954年10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1994年9月23日因犯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8月24日被逮捕。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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