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号]闫新华故意杀人、盗窃案——对既具有法定从轻又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应当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闫新华,男,1959年11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1977年因扒窃被行政拘留15日,同年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1980年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二年,1982年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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