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号]苏豫鲁挪用公款案——二审宣告无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苏豫鲁:男,49岁,汉族,原系安徽省经济协作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于1996年5月18日被逮捕,后被取保候审。 1996年9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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