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号]张栓厚故意杀人案——犯罪后由亲属送司法机关归案并在一审宣判前如实供述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张栓厚,男,1951年8月5日生。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997年12月19日被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兰察布盟分院以被告人张栓厚犯故意杀人罪,向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声明:
由于版权关系,罪名网整理的《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不能在网站上与大家分享。欢迎加入罪名网QQ群534871769获取其他资料。
另外给大家推荐一个热心网友开发的搜法小程序,内容更丰富,不仅仅有刑事方面的,还有民事方面的。打开链接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