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号]张玉良、方俊强非法买卖枪支案——对于发生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的非法买卖枪支行为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及该罪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节点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张玉良、方俊强非法买卖枪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前后,范杰明通过张玉良居间在方俊强处买猎枪一把。2013年6月22日晚,范杰明用此猎枪在[……]
声明:
由于版权关系,罪名网整理的《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不能在网站上与大家分享。欢迎加入罪名网QQ群534871769获取其他资料。
另外给大家推荐一个热心网友开发的搜法小程序,内容更丰富,不仅仅有刑事方面的,还有民事方面的。打开链接扫描二维码